■爱打扮、爱唱歌、爱打架,成了那英闻名全校的三大特点 话一说起来,扯得就远点儿了。我们出身于中医世家,代代相传,我爸那洪生是沈阳市远近闻名的中医。膝下虽然没有儿子承担继承医术的重任,希望落到一双女儿———我和那英的肩上,倒也不失代传。我还好,基本属于懂事听话的乖女,惟独到了那英这儿,可就是天翻地覆,大不一样了。 听我妈说,那英的名字起得还有点儿来历。想当年,那英还在娘胎里的时候,就连踢带踹地不停折腾,没有闲着的时候。那年月的医院妇产科,还没有B超这类先进的医疗设备测试,究竟是男孩儿还是女孩儿,没法儿断定。因为,已经有了一个女儿———我,父母当然希望第二个孩子是男孩儿,加上那英在娘肚子里时,比男孩子还有力量,不停地折腾,使得父母认定:必是男孩儿无疑。我爸对我妈说:“这孩子还没出生,就这么淘气,挺英雄的!准是个男孩子,干脆就叫‘那英’吧,英雄的英。”哪想到,那英一出生,却是个女孩,不过一张嘴,嗓门挺粗,哭声也特嘹亮,举动忒像男孩子,真像上帝的笔误。从此,那英也真就像个男孩子,没少惹祸招事儿,给父母添了不少的乱。 由于父母的工作太忙,加上妈妈自从生了那英以后,身体一直不太好,我和那英的年龄又太相近,于是那英四五岁的时候,就被送到了乡下的爷爷奶奶家。这样一来,那英野小子般的性格,就大有用武之地了。不是领着村里的孩子们疯跑,就是逮着老母猪当驴骑着玩儿,要不就是把姑姑压箱底的大花裤子,偷着翻出来穿,大了就拿糨糊一粘,腰里再系根麻绳,上衣配上我妈给织的毛衣,展示给满村的小朋友们看。玩了几年,觉得没新鲜感了,就装作肚子特疼的样子,“疼”了挺长时间,直闹到让我爸来领她回沈阳城里。达到了回城的真正目的之后她的肚子马上就不“疼”了。 1976年上学以后,她也没让父母省心过,学习成绩不错,可有点偏科。爱打扮、爱唱歌、爱打架,成了那英闻名全校的几大特点。歌虽然唱得不错,就是嗓门太粗,为此老师让她作为少年宫合唱团的男声领唱,那英才不管它男领女领,只要能让她亮开沙哑的大嗓门,在显眼的地方唱就求之不得,美滋滋的乐得够戗。我爸曾经苦心孤诣地把我们姐俩儿试着往医路上领,我还好,父亲让学什么就学什么,那英则不然,要是她不喜欢的,打死也不学,自己爱好的,再拦着也得唱。在父母的传统眼光里,那英蹦蹦跳跳、疯疯癫癫地唱歌,实在是不务正业,有失体统。那英的演唱天赋,从小就已露出端倪。同龄的孩子们在一起玩儿,别出心裁的总是那英。1978年深冬,有一天,正值一个女同学的父母出差,那英和我一起去做伴儿。同学几个躺在她家的大火炕上,那英借着月光,用手上的大棉手套,给小伙伴们自编自导自演自唱“木偶戏”,绘声绘色,现编现演还真像那么回事。 也不知是天生的倔强任性,还是后天的执著爱好,反正不管父亲怎么看不惯她唱歌,那英依然我行我素,哪怕招来皮肉之苦,也在所不惜。 ■没少挨我爸的胖揍 到了刚上初中一年级的时候,那英对文艺的热爱,已经不是懵懵懂懂似是而非了,而是有了超出同龄人的明确奋斗目标。 到了1980年,沈阳市少年宫的正常演出活动,已经远远不能满足那英的要求,她便有意识地找机会跟社会上的文艺团体靠近。当时沈阳市沈河区文化馆搞活动,正经演出那英一个初中学生自然搭不上边儿,她就凑合到秧歌队里跟着扭秧歌、踩高跷,全然不管是否会摔坏了脸或摔断小腿和胳膊。那英生就胆子大,什么都敢上敢试,估计那时要说让她上楼顶摘星星,她也会毫不犹豫冲上去,至于摘不着星星就找辙,去水里捞月亮的跌份儿之事,她是不会干的。高跷是毫不畏惧地踩上去了,可惜被父亲大人知道了,情况就大大的不妙。最后的条件是:在不影响学习的前提下,勉强可以“业余”一下。这在那英看来,已经是相当开恩的绿灯了。 练会了秧歌高跷,并不能满足那英的表演欲。要知道,那英的审美是相当时尚前卫的。当年的板砖式录音机相当的流行,瓜皮帽在当街也很时尚,苏芮的“酒干倘卖无”更是唱得那英魂牵梦绕,老是睡不着觉。怎么办?跟父母亲要钱买肯定是死路一条,那英神不知鬼不觉地干脆自己想办法。除了唱歌挺卖力、打扮上费点心思,能够让那英伤脑费神儿的,恐怕就是这次了。苦思冥想终于还是想出了好办法。那英很聪明,别人的或者公家的东西她不动,她知道拿了就是犯法。自己家的东西太值钱的没有,不值钱的没用。家里最多的恐怕要数父母的书籍了,小拿小顺的在不显眼的地方拎出几本,换点零花钱,趁着没被父母发现再拿几本换零钱,但这远远不够,最后那英想到了自力更生。别看她小人不大,主意挺多。以往一惹祸,我就给她告状,这次她长了记性,连我也没告诉,就自己跑到胡同口天天吃早点的那个小吃店,自己找到了老板毛遂自荐,说利用课余时间帮人家“炸大果子”(北京人叫炸油条)卖早点换零钱用。老板觉得小丫头聪明伶俐工钱又要得不高,何乐而不为,痛痛快快地就答应下来。于是,那英就天天早晨背着书包,先去小吃店打工,然后再去上课,好在那时候学校留的作业也不多,半工半读的成绩也不错。毕竟年纪小,考虑得不那么周全,只想着早日打工攒钱买录音机磁带,偏偏忘了是在自己家胡同附近,会有熟人发现。果然,没过多久一个邻居发现她在打工,便多事告诉了我爸:“那大夫快去看看吧,你们家老二在胡同口炸果子呢!”我爸一听,气得火冒三丈,立刻骑上自行车带上我,直奔小吃店。远远望去,那英果然正站在油锅旁,热火朝天地炸油条呢!我爸上去不由分说,把那英拽进店里,命令道:“把工作服脱了!为什么炸果子?”那英嗫嚅着:“为了挣钱买磁带!”我爸这个气呀:“老二呀老二,你怎么这么没出息、怎么这么不务正业呢?不炸了,回家!”进了家门,我爸就把那英一顿胖揍,他觉得这个老二简直不可理喻,爱好什么不好,偏偏喜欢“不三不四”的唱歌演戏?!
那英挨了一顿暴打,虽然受了些皮肉之苦,但并没有因此止步,毕竟她通过“炸大果子”赚来了梦寐以求的板砖录音机。有了好马还得配好鞍,想学歌的磁带还远远不够。到了放暑假时,那英又来神儿了,这次她又有了新主意:“姐,咱家离农贸市场这么近,咱俩卖点儿啥,赚点儿零花钱买点磁带、发球、头花啥的,行不。”我想了想,觉得这个主意不错,姐俩儿便开始分头准备了。先是瞒着父母跟爷爷要了5块钱,去买了几斤生花生米,又假装无意地向母亲咨询五香花生米的煮法儿。一切准备妥当,趁着父母上班姐俩儿就开始干上了。煮完了之后没有秤,就拿个杯子,不管合不合适就卖5毛钱一杯。谁知卖了没多久,又被我爸发现了。我爸心里这个气呀!他就不明白,家里不缺吃不少穿的,这个那英怎么就总变着法儿的干这些没出息的事儿。自己干还不算,还要把她姐姐我也捎上一起干。 在爸爸的痛怒之下,再次挨打是必然的。我爸拎回五香花生米和我们姐俩儿之后,我毕竟稍大一点儿,知道闯祸了就猫着不言声了,加上我平时就比较乖。主要挨打的自然是那英,末了又是挨了一顿结结实实的胖揍。自此之后我俩长了心眼儿,这次再不能离家太近,否则,又容易被父亲发现。便把没卖完的煮花生拎到离家很远的小饭馆去卖,小摊儿一支,生意不错,哪想到饭馆的老板不愿意了,说小摊儿影响了他们的生意。并恼羞成怒,召集店里的服务员们,对我和那英与她的同学连轰带打,最后双方打到一起的时候,那英和同学的脸上身上都挂了彩,招来派出所的民警。带我们去所里的路上,我说我回去找人,就溜回家跟我爸说了事情的经过,又一起去派出所领回了那英和同学,不用说那英又结结实实地被我爸痛打了一顿。此前辛苦打工攒钱买的那顶时髦的瓜皮帽和苏芮的磁带,也被我爸一怒之下用剪刀给剪个稀巴烂。 不过,好在那英并不气馁,过了没几天,好了伤疤忘了疼,恢复一下志气和雄心就又独自联系到一家小饭店,别看那英小人不大,头脑相当精明。跟老板讨价还价:我帮你收拾盘子,你付我两块钱怎么样?等她攒够了零钱,就又去买了一顶帽子一盘磁带。先藏起来再说。早晨等我爸上班走后,再戴上帽子臭美,掏出板砖录音机对着苏芮的歌,听她唱一句原版,“啪”地再按下暂停键学一句。 少年宫合唱团里,一排排的同学穿着同样的演出服,不一样的永远是那英,不仅仅是因为嗓音的不同,还因为她永远是与众不同地爱美,不是头上扎着漂亮的发球头花,就是胸前别着五彩斑斓的胸针饰物。我深深地知道,那英她为了这一唱一美,付出了怎样的代价?她是怎样咬牙扛着,内外交加的风雨,才百打不回百折不挠地走向彩虹的。 ■打死我也不学医 天下父母,那个不是望子成龙?只不过我爸更心切一些,甚至有些恨铁不成钢。你不得不承认,六七十年代人们的观念还很传统守旧,正统人的眼中,唱歌跳舞实在不是正派人干的事。为此,严厉有加、行医有术、颇具威望的老爸对极不听话的那英,采取了说、教、打、骂以及赶出家门等各种教育方式命她学医。可那英尽管为此无数次地挨打,纵然我爸的拖鞋底子抽成两半儿,皮实的那英是皮肉再惨,嘴上不软,横竖拿出一副身陷囹圄的共产党员般的坚贞不屈:“打死我也不学!”哪怕气得我爸七窍生烟甚至休克倒在地上,那英仍然是决心不软,依然我行我素,一头扎进这条“不务正业的歪门邪道”,不管死活地坚定走下去。尽管苦头没少吃,跟头没少摔,起初在各种文艺团体的大门口也都撞得鼻青脸肿。但那英好就好在,她有一种大无畏的英雄气概,更有一种革命的乐观主义精神,属于记吃不记打,记唱不记惨的那类。 或许是那英的诚意感动了上天,有一次,我爸的朋友———一位艺术团的杂技团长来家里做客,聊天时我爸指着那英充满了无奈:“这不这个嘛,死爱唱歌!怎么打也不改———”没想到,那英啪的一下从炕上跳下来,大大方方对着团长就唱。团长一看这丫头歌唱得还真不错,又不怵场面,从此就把那英收进了艺术团。后来我爸一看实在拦不住,就由她“没出息”去了,毕竟还有长女我在乖乖地学医,虽然我心底更喜欢美术,但我怕再把父亲气犯病,而且毕竟比那英大一些,知道体谅父母的苦心,我只好遂了我爸一回心愿,考进了医学院,并且考取了研究生。 1987年对别人来说是个平常年,对那英来说却是个人生的转折点。当时,那英随着沈阳艺术团在外地演出,我和母亲看到北京举办青年歌手大奖赛的消息后,我便专程来到北京替那英报名,当时那英在外地演出,接到电报后,没想到她就穿着傻乎乎的军大衣,下了火车,直奔赛场,还真拿了不错的名次。此后,那英就真正闯入了北京,因为我当时已考入医学院,正在北京颐和园附近的西苑上学,那英也随后进入了谷建芬的声乐学校学习。我和她从此便开始了姐俩儿在北京的艰苦漂泊。虽然爸爸每月给寄50元钱,但我俩挺有志气的,不但没花而且又给寄了回去。
■那英吃肉我喝汤 不管怎样,从小就养成的习惯往往会伴随人的成长乃至一生,那英与我也同样如此。 年少时由于妹妹那英淘气爱打架,文静老实的我本来不惹是生非,但往往因为怕那英吃亏,就冲出去一起帮着那英打。只要能够保护那英,我基本上是什么也不怕、什么也不吝。别看我俩只相差一岁,小时候“窝里斗”、家里掐得谁也不让谁。但长大后就不一样了。尤其1987年读医学研究生的我、唱歌的那英先后来到北京后,情形就大不一样。我觉得自己是姐姐,有责任和义务帮助那英实现她的歌唱梦,并且觉得那英这么多年执著地追求唱歌,家里父母尤其是父亲拼命反对,那英相当不容易,在北京举目无亲,压力也很大。我就越发觉得必须不遗余力帮助妹妹圆她的音乐梦。当时我俩就住在三合板隔开的筒子楼,因为要用房东的煤火做饭,我在医学院下课以后就帮人家换煤气,帮人接送小孩上学。这种情形大约持续到四五年后才独立出来租房子,那时那英走穴,多少能挣点儿零花钱。我俩的生活费第一个月让那英管账,基本没几天,大手大脚的那英就给花个干干净净。从第二个月我就接手管账,否则花不到月底就得挨饿,虽然可以向父母求救,但因为做了他们不喜欢的事情,毕竟无法张口,没钱的时候宁可扛着也不肯求助父母。随着那英走穴的次数多一点,也随着我课余时间摆地摊、骑自行车送杂志赚来生活费,再加上那英挣来的,我们手头有了点儿钱,可基本上又被我用在为那英找摄影师拍照、找杂志社请人写宣传文章、为那英录歌攒带子的花销上。当时最大的奢侈是能到友谊商店买块小面包,一人一半解解馋。偶尔再有点零花钱,我为了增加那英的营养,就买只小鸡给她补补,而我自己则是谎称吃过了或者喝点儿剩汤而已。条件虽然艰苦,日子还挺乐和。 ■只要有事儿,那英的第一句话总是“找我姐” 1992年左右,随着《山不转水转》、《北京人在纽约》主题歌、亚运会主题歌、《雾里看花》等歌曲的唱红,那英的知名度也逐渐提高,我也一直跟着瞎忙。直到1994年她签约了台湾福茂唱片公司,我才撤出来开了饭馆。那英一门心思唱歌,偶尔带着音乐界朋友到饭馆,挑挑毛病、吃吃喝喝基本不付钱的时候经常有,我也没脾气,谁让自己是她姐呢,嘿嘿———只好认了。 这些年来为了让那英专心唱歌,家里的烦事琐事,基本上是我自己一手包揽扛下来,不靠那英,有什么事情也不告诉她。尽管我对外坚强,关起门来也有自己脆弱的一面,而那英往往是想点子出主意,具体操作出力气的往往都是我。除了舞台上唱歌,只要有事儿,那英的第一句话总是“找我姐,她知道咋办,我姐可能干了!”找不到就急。过去只要是内地的演出,很多的事情都是我帮着打理。现在那英在国内外都有经纪人打理,我就几乎不插手了。去年8月2日回家乡沈阳举办的“那英个人演唱会”几乎是我一手帮着操办。尽管以往姐俩儿说急了的时候,我也不想管她的事了。生气归生气,能不管吗?尽管那英和朋友们都说过:她在歌坛上的每一步,都少不了我的扶植和付出,说我特雷锋。但我觉得主要还是她自己的执著努力。当然最了解那英、做事最能让那英踏实放心的,应该说还是我。 以往我为了能够把她的演唱会办好,几乎经常几天几夜的不睡,两眼经常熬得像兔子一样红,但看到一切进展基本顺利,哪怕有时累得人直晃,为了那英我也觉得心甘情愿。随着年龄的成长,阅历的加深,同时也看到那英的可喜进步。她现在成熟多了,知道控制自己的脾气了,错了也知道改了,有时做错了就挺乖巧的跟没事人似的,再哄我:咋的了?姐!还生气呢?你看我都忘了,没当回事儿,你还真生气呀?过去,往往是我去看她,她才能想起给我点儿什么,现在经常主动给我送些吃的、用的、化妆品、衣服什么的,有时也能主动抽空儿看望父母。 现在经常各自忙碌,她的演出社交活动多,好朋友也多,就更忙。偶尔抽空陪陪家人,却很少能有机会全家凑到一起。她比较关心我的终身大事,过去一劲儿告诉我别要求太高,差不多得了。其实过去也不是我挑,是她不认可,嘿嘿,不过现在看到我男朋友对我特好,她也特为我高兴。我现在也很少过问她跟高峰的事情,过去我还参与自己的意见,现在觉得感情毕竟是她自己的事情,这些年的经历也使她成熟了不少,相信她能处理好,希望她的真诚付出能换来幸福,能尽早有个好归宿,不希望她受到任何伤害,一切都能够好运。那英反诉我是不怵唱歌,就怕记者,不知道该说啥。嗨,我那点儿事你都了解,随便写吧!我正忙乎新专辑的事儿呢。过去的事儿?我哪记得那么多,你也知道我一天到晚,大大咧咧稀里糊涂的,早都忘了,就饭吃了———咋办?最近忙得我,家里装修都得靠我姐———我姐是我永远的“拐棍儿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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